本國學生
本校學生出國研習及開會辦法
中國醫藥大學每年補助本校數百位學生出國研實習及參與國際研討會,以提昇本校學生外語能
力及國際觀,自100 學年至106 學年間中國醫藥大學補助學生出國參加人數共計1,695 人,增
進本校國際學術交流。。欲申請出國研實習之學生,其申請表、繳交資料及相關注意事項,皆
請詳閱本校獎助學生出國研習及開會辦法(見附件)。
壹. 本校學生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機構研習之條件:
一、 申請資格:
(一)已註冊之本校學生(延長修業生除外),且於出國研實習前至少完成兩學期 課程(已獲得教育部學海系列補助者不得申請)。。
(二)操行成績前一學年(期)平均為80分以上且符合下列學業表現條件之一者:
- 學業成績前一學年(期)等第制為 A以上者。
- 專業領域有研究著作有具體獲獎事蹟
- 參與全國性、國際性專題競賽獲獎
- 外語能力至少滿足下列一項標準者:全民英檢中高級(初試)、IELTS5.0、托福 iBT 59分或 TOEIC 640分。
- 大學部學生修畢任四門全英語課程(依本校大學部學生修讀全英語課程實施要點辦理)。
(三)獲得對方單位同意函或邀請函。
(四)出國研習時間至少需達3週(含到校日與離校日)。
(五)每人每學年以獲得補助一次為限。
(六)若為清寒學生,將另案給予補助。
二、 研習機構:教育部認可(不含大陸、港澳地區)並以本校已有簽約合作之大學(僑生以申請非僑居地為限)為優先。
三、凡獲推薦且經核准之學生,每名獎助金額依學術交流地點而有所不同。出國研習時間達 4 週以上之申請者,亞洲地區獎助上限為 40,000 元,澳洲地區獎助上限為 60,000 元,美洲地區獎助上限為 60,000 元,歐洲及非洲地區獎助上限為 60,000元。如少於 4 週則依其比例遞減。
另為鼓勵學生積極修習外國學分課程,至亞洲地區修課達 4 週並取得學分證明 者,校內最高補助上限新台幣 50,000 元整。
地區 | 亞洲 | 澳洲 | 美洲 | 歐洲、非洲 |
---|---|---|---|---|
獎助金額上限 |
40,000 |
60,000 |
60,000 |
60,000 |
貳. 本校學生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研討會條件:
一、申請資格:
(一)已註冊之本校學生(延長修業生除外),在學期間投稿,有正式公文獲邀請代表學校出國
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研討會者,可提出申請,且研究生須經指導教授推薦同意。
(二)本校學生須先向教育部、科技部或校外單位申請補助,若補助額度不足,或未獲補助
後,再向本校提出申請。
(三) 同一篇發表論文只得申請一次出國會議、研討會補助,不得再向校內其他單位申請補
助。
(四)每人每學年得獲補助之金額,以不超過最高2 萬元為上限。
二、補助金額:
(一)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壁報者補助全額註冊費及半額經濟艙機票費,依實際支出實報實
銷,每名補助至多1 萬元。
(二)以第一作者身份口頭報告者補助全額註冊費及半額經濟艙機票費,依實際支出實報實
銷,每名補助至多2 萬元。
(三)凡代表學校(正式公文或邀請函)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研討會者,需於出國四週前
向本校國際事務處申請,並奉校長核可後,予以補助。
(四)學生須先自付會議註冊費、機票等費用。返國後,兩週內向本校國際事務處繳交心得報
告及證明文件(註冊費收據正本、發表論文、大會手冊、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登機證存根正
本、身分證及學生證影本等)。
三、受邀請出國的學生應依學生請假規則規定辦理請假以及返校銷假手續。
四、申請學生若已獲得科技部、教育部或校外其他單位補助,其補助金額超過本校標準,即不 予補助(若申請學生已為本校教師個別向科技部、教育部或校外其他單位申請之研究計畫之補助 對象、則不在此限);補助金額若低於本校標準,將補助差額(最高補助總額不得高於本校補助 金額)。附件下載:
.中國醫藥大學獎助學生出國研習及開會辦法
.中國醫藥大學獎助學生出國研習及開會辦法 _附件 (研實習)
.中國醫藥大學獎助學生出國研習及開會辦法 _附件 (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