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8月2日金管國字第09900530890號書函辦理。
2. 查兩岸經濟協議已於日前簽署,為使各界瞭解其中與金融業務相關之議題,該會爰製作旨揭文宣。
3. 旨揭文宣已建置於該會全球資訊網「金融資訊」-「兩岸金融政策宣導專區」內(http://www.fsc.gov.tw),供大眾參閱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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