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事務處

最新消息



【重要訊息】教育部辦理「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教育交流抽查訪視實施計畫」相關訊息,各單位如有邀請大陸人士來台者,請特別注意!


說明

教育部 函

主   旨:檢送本部「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教育交流抽查訪視實施計畫」乙份,請
                        加強宣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內政部「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15條規定及內政部「大陸地區人民
            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交流及商務活動交流抽查訪視實施計畫」辦理。
 二、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從事專業交流,其主要專業活動,不得變更,如有變更
            應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36條規定,由邀請單位於入境前或行程變更
            前,檢具確認行程表及原核定行程表,送主管機關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
 三、本部將不定期進行抽訪申請個案活動內容及地點,訪視紀錄表將函送內政部移民署。
 
附   件: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從事教育交流抽查訪視實施計畫

相關附件 下載附件[1] |